整理了一些估计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,供大家参考。
1、现在申请574签证,按SVP政策,真的不需要任何资金证明了吗?只要声明自己的资金足够,就可以了?
答:574 签证本身就不需要提供资金证明,与SVP无关。svp签证政策不针对574签证。 所以SVP对于574 不适用。但是574签证 RESEARCH-COURRSE 本神签证的要求也较低,可以说比SVP还要宽松。
2、在提供资金证明的情况下,如果奖学金不能完全覆盖规定的费用(生活费+学费+往返机票),比如剩AUD10000,折合人民币也就六万多,还需要专门为这六万多再开具收入证明、工资条、银行流水、冻结存款、存款证明……吗?
答:均不再需要
3、签证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?跟157a表上填写的预计入境日期、预计离境日期、开学日期、毕业日期有什么关联?填写157a表时,如何填写预计入境日期和预计离境日期?是要自己计算吗?比如说,入境日期比开学日期早几天?离境日期比毕业日期晚几天?还是说完全由移民局给确定?
4、现在的政策,允许毕业之后再多6个月,用于论文评审。那么,这6个月是自己在157a表上填写出来吗?比如说填预计离境日期的时候,比毕业时间晚6个月?还是说,157a上仍然填写毕业日期,签证官在签发签证的时候按毕业时间给延长6个月
3.4一起回答:
答:签证开始日期: 签证上不会注明开始日期,拿到签证后就会出发, 至于截至日期:
.1 如果课程长于10个月且在11-12月间结课,签证截止日期是次年的9月15日(包括了额外6个月的时间)
2 如果课程长于10个月且在1-10月间结课,签证截至日期是结课日期后的8个月(包括了额外6个月的时间)
.3 如果课程不超过10个月,签证截至日期是课程结束日期后的7个月(包括了额外6个月的时间)
5、如果配偶同时申请陪读(不是后加入),需要配偶的工作证明、收入证明或其他材料吗(除了157a表、54表、Checklist上明确要求的材料之外)?按理说配偶也应该在GTE的审核范围内,那么移民局通过哪些信息来判断配偶有没有移民倾向呢?并没有要求资料啊。如果配偶没有工作,或者申办签证时辞职了,是不是就有移民倾向了?
答:陪读签证需要提供相关的资金证明,具体可以问亮亮老师要材料清单
6、移民部用GTE标准来审核申请人,审核标准之一是,对比申请人在中国和在澳大利亚的境况,判断申请人是否有动机回国。可是,对大多数人来说,澳大利亚的生活、医疗、养老、孩子教育、自然环境等方面都比中国要好,怎么证明自己有回国的动机呢?
5.6一起回答:答:按照经验来说: 是从3个方面进行考核
1 可靠的学习动机及归国计划:
2 与国内有牢不可分的经济联系:比如 归国后的经济前途,国内有房产等
3 与国内有牢不可分的家庭联系:比如 结婚了配偶在国内等。
另外: 所谓的移民倾向,我们要正确理解。并不是不允许你以后移民,而是不允许你利拿到签证后,放弃读书,想办法移民。 不同的签证有不同的作用。如果你在申请时,表现出移民倾向非常强烈,强烈甚至超过了你读书的倾向,那么就可能因此而拒签。对于 574签证而言,只要准备材料充分,留学计划及动机合理,不要担心因此而被拒签
7、还是GTE,审核标准之二是要看申请人回国的工作状况。在157a表格上还问,回国后有没有雇主提供工作职位。那么,对于回国后没有确定工作的申请人,就没法证明自己肯定会回国了?
答:如果没有雇主提供工作,那如实填写
8、还是GTE,审核标准之三是要看留学的成本和收益,言外之意是,如果留学给申请人职业生涯带来的收益明显无法抵偿成本,则可能是假留学、真移民。可是,留学费用动辄几十万、上百万,对一般工薪阶层而言,要赚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赚回来。或许只有读商科的,回中国经营企业,才能显著“盈利”吧。
答:留学成本和收益:也是长期的一个考核方向,这个需要你合理解释
另外: 从操作经验来说,CTE 是去年就出台的一个政策,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并没有严格考察,你从移民局提供的材料清单上即可看出,包括电话调查中也很少涉及此类问题。"从目前来说:澳洲改革的方向有点向美国,法国等国家靠拢,考察你真实的留学目地,不太重视你的资金能力。但就您的情况而言,只要按照官方提供的材料清单准备材料即可,不必惊弓。

